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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000014349/2024-44644 | |
發文字號:長上政辦發〔2024〕20號 | 發文時間:2024-09-30 |
發文機關:長治市上黨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題詞: |
標題:長治市上黨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對國道208改擴建工程(上黨區境內) 征地拆遷補償工作實施方案的補充通知 | |
主題分類:其它 | 發布日期:2024-09-30 |
解讀:長治市上黨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對國道208改擴建工程(上黨區境內) 征地拆遷補償工作實施方案的補充通知
各相關鄉鎮(街道)、區直各相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國道208改擴建工程(上黨區境內)征地拆遷補償工作,切實保障征收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順利推進項目建設,在借鑒國道208改擴建工程北段其他縣區工作經驗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現對《長治市上黨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國道208改擴建工程(上黨區境內)征地拆遷補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長上政辦發〔2023〕5號)征遷補償相關內容補充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屬于有償出讓的,評估后按剩余使用年限進行補償。
二、住宅房自行改為營業房,有合法經營手續的,按實際經營面積,再給予500元/平方米的營業補助。
三、根據市場詢價,結合評估公司歷年經驗并咨詢林業部門專家意見,對于補償標準中沒有明確價格的苗木,現明確如下:
1.龍爪槐、榆樹參照國槐的價格補償。
2.臭椿、雙季槐參照刺槐的價格補償。
3.雪松參照油松的價格補償。
4.大櫻桃、李子、葡萄參照果樹的價格補償。
5.桑枝參照山果的價格補償。
6.綠籬按照100元/m2的標準補償。
7.其余植物(碧桃、黃楊球、龍柏、火炬樹、云杉、紫葉李、丁香、榆葉梅、白皮松、銀杏、櫻花、玫瑰)均參考補償標準中景觀樹最低價260元/棵予以補償。
四、提前搬遷獎勵
根據工程建設要求,自本補充通知發布之日起,被征戶收到評估報告1個月內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騰空房屋并拆除的,按戶獎勵30000元;收到評估報告1.5個月內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騰空房屋并拆除的,按戶獎勵20000元;收到評估報告2個月內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騰空房屋并拆除的,按戶獎勵10000元;收到評估報告超過2個月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或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未騰空房屋拆除的,不予獎勵。獎勵對象為提前搬遷拆除整套宅院的被征戶,臨時性建筑或其他附著物的搬遷拆除,不在獎勵范圍之內。
涉及只拆遷偏房和生產用房的,收到評估報告1個月內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騰空房屋并拆除的,按戶獎勵10000元;收到評估報告1.5個月內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騰空房屋并拆除的,按戶獎勵5000元;收到評估報告2個月內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騰空房屋并拆除的,按戶獎勵3000元;收到評估報告超過2個月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或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未騰空房屋拆除的,不予獎勵。
五、被征收房屋宅基地土地補償費
被征收房屋宅基地以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使用證、宅基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為依據確認補償面積。補償標準為被征收戶原有房屋宅基地使用證四至面積每平方米32元補償給被征戶。
六、因建設天橋、通道需修機耕路占地補償費
因建設天橋、通道破壞了原有的機耕路需新修機耕路,但機耕路占地不在永久性征地范圍內,且構造物施工完成后機耕路無法施工,將會影響附近村民通行。鑒于此:
1.國道208改擴建工程(上黨區境內)指揮部、長治黎都交通建設有限公司及所屬鄉鎮(街道)、村委到實地進行勘察,明確是否急需進行機耕路新修施工以保證老百姓秋收。
2.由長治黎都交通建設有限公司匯總占地不在永久性征地范圍內的數量。
3.機耕路占地補償費
(1)由區自然資源局按照省政府土地征收補償標準進行核算;
(2)由區人社局核算失地保險;
(3)由所屬鄉鎮(街道)予以協調,長治黎都交通建設有限公司與所屬村委簽訂協議后,一次性予以補償。
長治市上黨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