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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長上政辦發〔2024〕18號 | 發文時間:2024-09-20 |
發文機關:長治市上黨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主題詞: |
標題:長治市上黨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長治市上黨區農村供水工程水費收繳工作機制(試行)的通知 | |
主題分類:其它 | 發布日期:2024-09-20 |
解讀:長治市上黨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長治市上黨區農村供水工程水費收繳工作機制(試行)的通知
各鄉鎮(街道、區),區直各有關單位,區黎都供水公司及相關供水單位:
《長治市上黨區農村供水工程水費收繳工作機制(試行)》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長治市上黨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9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長治市上黨區農村供水工程水費收繳
工作機制(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政辦發〔2019〕96號)及《山西省水利廳關于印發加快推進農村供水工程水費收繳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水農水〔2019〕204號)文件精神,為節約水資源,保障供水工程良性運行,提高群眾對水是商品的認知程度、改變部分村民長期以來吃免費水的傳統觀念,提升群眾對農村供水工程水價收繳的認知度,結合我區農村飲水安全實際,就推進農村供水工程水價核定及水費收繳工作機制制定如下:
一、目標任務
按照區委區政府、各級水利部門的統一安排部署,我區農村供水工程水費收繳工作仍與省市要求有較大差距;仍有部分村存在水浪費現象,未能實現24小時供水。在我區2020年制定完善的農村供水工程水價相關政策制度及全區77處千人以上農村飲水工程和45處千人以下農村飲水工程水價核定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推進農村供水工程水費收繳工作。2025年底前,全區農村供水工程實現水費收繳且水費收繳率達到95%以上。?
二、農村供水工程水價測算和水費收繳
(一) 基本規定
1.農村供水工程水價遵循節約用水、補償成本、合理收益、公平負擔的原則,統籌考慮水資源供給程度、供水成本、用水戶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
2.農村供水工程應實行有償供水,推行預付費制度,按計量收費。
3.農村供水工程水價,按照補償成本依法計稅原則測算,執行水價不得低于工程供水運行成本,宜實行單一制水價、兩部制水價、階梯制水價或固定水價。
4.在建立和完善水費收繳體系基礎上,深入貫徹“節水優先”的方針,通過公益廣告、新媒體等多種途徑進行宣傳,提高農村群眾節約用水和水是資源、水是商品、用水繳費的意識,改變部分村民長期以來不花錢用水、吃免費水的傳統觀念,提升群眾對農村供水工程合理水價的接受程度。
(二)水價分類測算
不同類型農村供水工程水價定價成本應按以下規定執行:
1.日供水規模以上(1000噸或10000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定價成本可取供水成本。?
2.日供水規模以下(1000噸或10000人以下)集中供水工程定價成本可取供水運行成本,并同時計取大修費。?
3.單村供水工程定價成本可取動力費、農村供水管水員工資、日常維護費,即僅取運行成本。
4.對于計量設施完善、供水利用率高的工程,可執行單一制水價。
(三)水價核定
1.規模以上(1000噸或10000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價格實行政府定價,由供水單位向物價部門申請,會同物價部門進行成本核算后合理定價,物價部門批準后執行。我區境內的77處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水價參照區發改局《關于調整我區韓川等77處(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價格的通知》(長上發改價管字〔2020〕27號)文執行。
2.單村供水工程水價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指導價由物價部門牽頭落實,村委根據實際運行費用按規定確定,報鄉鎮審核,區水利局備案。
3.城市管網延伸供水村水價按照城鎮供水企業水價執行。
(四)水費收繳
1.農村供水工程實行“一戶一表”計量收費制度。?
2.供水單位或管水員要加強供水計量水表配置管理,統一建立管理臺賬,定期維護檢修,以提高計量的準確性。
3.建立良性水費收繳機制,推行預付費用水制度,推進農村用水以表計征、以量收費規范化發展,逐步實現終端用水戶用水繳費,應收盡收。
4.農村供水工程計量設施發生故障的,按照前三個月平均用水量計算當期計價水量。
5.農村供水工程宜建立由各村管水員、用水戶推選代表組成的用水協會,定期召開用水戶代表大會,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研究解決供水矛盾和糾紛,總結供水用水管理經驗,制定并完善用水管理規章制度,自覺接受區水利部門業務指導和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6.嚴格管理水費資金,執行專款專用,嚴禁坐收坐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區政府成立上黨區農村供水工程水費收繳工作領導組,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發改、水利、財政及各鄉鎮(街道、區)為成員單位,統籌負責區域內農村供水工程水費收繳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度保障及運行管理經費落實等工作。各鄉鎮(街道、區)也應成立工作小組,推動落實農村供水工程水費收繳工作。農村供水保障實行地方行政首長負責制,明確農村供水工程管理服務職責,及時解決供水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確保農村供水工程持續穩定運行。
(二)落實運行管護主體責任
1.城鄉供水一體化工程建設的農村供水工程,以及區水利局管轄的集中供水管理站,逐步由區黎都水務公司統一管理,區水利局監管。工程受益村負責落實管理責任,管理村內供水管網維護,入戶管網部分由用水戶負責管理維護。
2.鄉鎮管理的聯村供水工程,村外配水干管及分干管以上主體工程由鄉鎮供水管理單位管理;入村支管及支管以下工程由各受益村負責管理;自來水入戶設施由用水戶自主管理。
3.單村供水工程運行管理由各村委會負責,落實運行管理責任,保障村內正常供水,做好工程運行管理、水費收繳和維修養護工作。
4.城市管網延伸工程按照與供水公司簽訂的協議執行,落實供水責任。
5.建立補助資金與農村供水工程水費收繳和管護機制創新的掛鉤激勵機制,對于不收水費的工程(除特殊地區的千人以下供水工程外),原則上不安排使用財政補助農村供水工程的維修養護資金。?
(三)健全村級管理制度
1.明確村級管水員職責。負責水源、蓄水池、高位池、村級管網、自來水入戶設施管理及水費收繳工作,保障村民用水安全,及時處理出現的問題。
2.嚴禁亂收費。村級管水員要按照核定水價收費,嚴禁隨意加價、增加群眾負擔。
3.水價確定后,供水單位、受益村要設立水價公示欄,公示核定水價、監督服務電話及責任人等。
4.大力推進農村計量設施安裝進度。所有新建、改造的供水工程必須實施計量設施安裝,運行正常但未安裝計量設施的供水工程要分批次開展安裝工作。推廣安裝預付費智能水表,保障水費按時收繳。
(四)加強對農村供水水費收繳工作的監督檢查
各鄉鎮(街道、區)、村委會、各供水單位要按照目標任務和時間節點開展和完成好水費收繳工作。區政府督查室、區水利局要加強督查檢查,通過采取明察暗訪和隨機抽查等方式,加強對農村供水工程水費收繳工作的監管,對檢查發現的重視不到位、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的相關負責人要嚴肅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