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編制《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務。
本《指南》及時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長治市上黨區政務公開網站”上查閱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一)公開方式
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通過“長治市上黨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以及本機關新聞發布會、財政信息、報刊、廣播電視等載體和形式予以主動公開。
(二)公開時限
本機關將在第一時間對本機關各類政府信息予以公開,最遲自信息產生后的20日內公開。
(三)查閱場所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到本機關當面查閱公開信息,查閱地點設在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辦公室,(地點:長治市上黨區民生大廈9樓903辦公室)。
聯系電話0355-8089417。
二、依法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除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還需要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提供的政府信息,向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申請。
(一)申請受理機構
本機關自201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信息公開申請。
受理機構: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辦公室或監察室
辦公地址:長治市上黨區民生大廈9樓
辦公時間:正常工作日
聯系電話:辦公室0355-8089417
監察室:0355-8081983
郵政編碼:046000
電子郵箱:czxczjbgs@163.com
(二)申請形式
申請人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條的要求提出書面申請。
(三)申請的要求
為了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申請人應對所需信息盡量描述詳盡、明確,如提供該信息的名稱(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申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申請時應當出示申請人、代理人有效證件,以及授權委托書。
申請人應當保證將所取得的信息用于合法用途。
(四)申請的處理
1、受理的程序
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辦公室或監察室收到后將進行登記,能夠當場答復的,將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將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辦公室或監察室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述期限內。
2、申請的結果
(1)申請的答復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辦公室或監察室將根據情況分別作出下列答復:
①屬于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②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將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③依法不屬于本機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將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對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公開機關的,將告知申請人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咨詢;
?
④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前述四種情形,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辦公室或監察室收到申請人書面申請的,將書面答復申請人。
(2)特殊情況的處理
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辦公室或監察室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將書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但是,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辦公室或監察室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將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辦公室或監察室將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五)收費標準
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辦公室或監察室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收取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的標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辦公室或監察室不得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三、監督和保障
(一)信息更正
申請人有證據證明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辦公室或監察室提供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有權要求予以更正。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辦公室或監察室無權更正的,將轉送有權更正行政機關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二)舉報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辦公室或監察室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舉報。
(三)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長治市上黨區財政局辦公室或監察室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
???????????????????????????????????????????????二〇二三年二月